庄河市人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6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祥,副主任李大江、吕延青、刘德良分头带队,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专家点评等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领导于景涛、崔晓东、张弘强、寇楠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庄河市供电公司服务大厅、国际化学校项目海华学院西区、昌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办税大厅、市中心医院、林水集团服务大厅等16个单位,全面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相关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以及法律实施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相关人员作了交流发言;专家组进行了点评。

李永祥在座谈中指出

近年来,全市上下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市场环境逐步改善,政府服务不断优化,良好舆论氛围初步形成,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强调,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牢记使命,充分认识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标准意识,创造一流业绩,提升营商环境监管能力;要加强宣传、落实责任,进一步构建优化营商环境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环境、维护环境、建设环境”的浓厚氛围。

市政府领导表示,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会立行立改,逐项抓好整改增效,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到位,助推庄河高质量发展。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