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1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祥主持召开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副主任祝宝华、吕延青、巩向日、李大江及委员共29人出席。市委常委、副市长苏长忠,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市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街道人大街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庄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庄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庄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庄河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和民政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5个局的工作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作出《庄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祝宝华辞去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庄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巩向日辞去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免去华纳新的市司法局局长职务,王福和的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刘德义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安福森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曹平的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会议任命杨晓静为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孙德威为市司法局局长,刘德义为市审计局局长,丛庆滋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韩金波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赵洁